保险业务员不得在银行网点“忽悠”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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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员1—14_银行员工业务_银行业务员职责

导报讯(见习记者 时超 通讯员陈福峰)“专用的保险业务柜台,醒目的提示标示以及专业的银保人员”,老百姓今后将会面对一个更加规范的银保市场。经济导报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保监局了解到,《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通知》(下称《通知》)已经下达各银行及保险公司,相关方面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据导报记者了解,山东前3季度通过银邮渠道共实现了 147.44亿元保费,同比增长154.43%,对总保费增长的贡献度达到66.43%,银保业务成为了拉动保费增长的首要因素。但由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过快,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危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为此,山东保监局下发《通知》,就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提出明确的规范意见。《通知》要求,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支行及其以上机构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未取得许可证的银行机构不得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相应的银行网点应设立具有代理保险业务明显标志的柜台,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山东保监局制定的“投保提示”,指定专门人员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工作,引导客户理性选择购买保险产品。《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银行网点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银行机构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银行机构的经营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保险公司应正确指导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并对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而在规范销售人员的行为方面,《通知》提出,银行机构从事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必须参加中国保监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保险公司设立的银保专管员必须是保险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人员,银保专管员只负责银行代理网点保险业务的培训、联络和相关服务,不得在银行网点直接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活动。银行机构还将组织代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